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关于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4-06-21 16:31:51
我所公开选取“郴州市南岭植物园劳务用工(园区卫生保洁、安保及管护辅助用工)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代理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南岭植物园劳务用工(园区卫生保洁、安保及管护辅助用工)服务项目。
2.代理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280000元)。
二、代理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8 折计算,代理服务费 13000 元(含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由我单位支付。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 6 月26 日(8: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楼三楼政工办
(三)联系人:曾琳 联系电话:13237350770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为我单位“郴州市南岭植物园劳务用工(园区卫生保洁、安保及管护辅助用工)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四、报名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
2、具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能力;证明材料:参与单位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成功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能正常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提供网络截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并提交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信用郴州网等信用记录网站查询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4.提供公司近一年内承接招标代理3次业务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等。
5、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若为委托代表人参与的被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交项目报价
7、提供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的证明。
8、其他说明:
参加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签署。
五、报名资料包封要求
报名资料正本1份,所有提交的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要求胶装且密封完整无破损,在封面处标注代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技术单位确定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审查、确定中标人、网上直购的方式进行。本次采购于2024年 6 月 27 日上午9 :30,我所将组织采购小组在市林科所大会议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中标人的选取采用平均报价选取法,以所有经过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下同)为中标基准价格,投标人的报价与中标基准价格最接近的为中标人(与中标基准价最为接近的有两家及以上的,以报价低的为中标人,报价一样的以报价时间在先的为中标人),最终成交价以中标人的报价为准。中标人确定后,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签定购买合同。若不足三家供应商竞价,将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郴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24年 6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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